药店的“药方”!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真的来了,“店家”做好准备了吗?

2019-12-04 09:14:45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卢虹摄

  2019年12月1日起,山东正式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新开办药店将依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药店的“销售权限”。

  一类店将无权销售处方药、生物制品、中药饮片等,而这些却是支撑药店毛利率的“功臣商品”。经营权限的限定,对经营条件有限的单体药店、小型连锁药店来说,是一次考验。

  目前,我市药店生存状况如何?面对已经到来的考验是否已做好准备?药品零售行业会否因此面临一次“洗牌”?记者进行了调查——

  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分类

  一类店 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禁止类药品除外;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除外;生物制品(微生态活菌制品除外)、中药饮片、罂粟壳等除外]。

  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等药品除外)、生物制品、中药饮片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

  零售药店的监管等级分级

  A级 质量管理状况良好;一年内未受行政处罚的;

  B级 质量管理状况基本符合要求;一年内受到警告,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因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C级质量管理状况较差;一年内因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的;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

  D级质量管理状况差;一年内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的;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的;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案件调查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卖,还是不卖?

  单体药店难以抉择的“选择题”

  卖,还是不卖?似乎这道选择题,让很多单体药店焦灼不已。近些年,药品零售市场正被一些大连锁不断“吞噬”,一方面要承受来自成本上涨、进货渠道少和议价能力低的压力,另一方面要担心大型连锁“围剿式”的市场布局。

  “曾在高新区开过一家药店,起初想着积攒够实力开分店,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本身拥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张先生,以为做药店生意有着“先天优势”,“入行前对市场竞争环境已有心理准备,但没想到这么严酷。”

  张先生说,他大概投资30万元,将近一年时间才盈利。“药店毛利率一般在30%左右,执业药师月工资在4000元以上,普通店面的租赁费也得十几万元,除去这些所剩寥寥了。”在2015年,他选择将自己的药店“盘给”一家大型连锁企业,转战竞争相对较弱的县域市场。

  同时,记者走访发现,单体药店在住宅区附近已比较鲜见,大型连锁的“圈地”严重侵蚀了单体门店的客流和利润。据了解,目前济南全市有零售连锁药店2800多家,而单体药店只有590多家,仅占药店总数量的17%。

  “单体药店没有集中采购优势,药品成本偏高,大型连锁药店在资金储备、人才配备、品牌宣传等方面,都会让单体店望尘莫及。”在竞争之下,很多单体药店老板同张先生一样选择“被收购”,也有的选择“被转行”。

  暴利,还是微利?

  连锁药店也在“拼命”抢市场

  “刚刚开业,很多药还不全,您去距离我们200米的另一家门店买吧。”槐荫区济南西站附近小区一处新开药店店长告诉记者,这周边就有他们旗下3家连锁药店,“一家紧挨一家,市民购药能方便很多。”不过她也担心,附近居民用药量相对固定,不知是否可以支撑如此众多的药店。

  如何在有限的市场分得一杯羹?药店经营者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每逢会员日,推出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开辟线上购药平台,开展送药到家服务;定期邀请知名专家坐诊,吸引客流量等。在“药店多过米店”的今天,即便是实力雄厚的连锁药店,也在通过各种方式争抢市场份额。

  “2015年之前是药店快速扩张期,疯狂并购开店,甚至‘买药送鸡蛋’打价格战。”我市一家连锁药店相关负责人李先生称,“时至今日,药店早不是大家认为的暴利行业了。”公开资料显示,一心堂、益丰药房、老百姓、大参林等以药品零售为主营业务在A股上市的药店,利润率只在6%左右。即便是这些进销货体系极其完善的上市大型连锁药店,同单体药店一样,也在面临着来自市场的压力。

  “一般而言,一个药店的服务人群,若低于3000人,就存在经营难度了。但近年药店布局越来越密,在济南主城区已低于这个数值。”李先生称,“利润率下滑是情理之中的,不排除一些药店在亏本经营。”

  既有利,也有责

  分类分级管理促使药店“拼价值”

  根据新规,一类店只能销售价格相对透明的非处方药。这意味着经营范围大幅缩小,失去处方药及中药饮片等的销售资质。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将直接让部分药店丢失10%的营业额。

  “其实新规对单体药店,特别是实力相对薄弱的夫妻小店是利好的。”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一类店,新规提出配备至少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即可,不需要配备执业药师。“从客观条件上探讨,我国执业药师缺口严重,僧多粥少的局面将导致一些药店因无法配备执业药师而被迫出局。”

  据介绍,新规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准入门槛,比如对“仅经营药食同源类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精制包装中药饮片,且不拆零销售的”二类店、三类店,允许其可不配备中药师、可不配备药斗等设备、可不增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这其实减轻了药店的经营压力。”上述负责人表示。

  “从广州试点实行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起,就一直在关注。”从事“互联网+”药品零售行业的郑先生表示,这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店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序规范药品零售市场。“但商场毕竟都有‘丛林法则’,适者生存。”

  “未来药店不单是药品买卖场所,而要更多地让顾客感受到药店给其带来的价值感。”我市一家连锁药店负责人胡先生认为,“实体药店最大的优势在于长期经营所形成的信任感和品牌价值,要尽可能提高顾客的忠诚度,而专业性服务可以很好地增强顾客的黏性。”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药店必须回归到用药服务上,尊重顾客的用药依从性和习惯性,规范用药服务。在专业服务方面应该提供最高的效率、最贴身的服务,开发与消费者沟通的新方式、新渠道。

  “山东版本”的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已经启动,这或许是医药零售市场走向更加规范有序的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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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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