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多项制度加强司法鉴定监管 将对鉴定机构和人员按星级差别化管理

2020-07-05 08:42:43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

  本报7月4日讯 近日,市司法局为加强对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督管理,印发《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规定》、《关于建立司法鉴定投诉约谈机制的实施办法》,联合市司法鉴定协会印发《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综合评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实施办法》等系列监管制度,这标志着济南在实行司法鉴定规范化监管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初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将对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促进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关于开展司法鉴定综合评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由市司法局和市司法鉴定协会联合成立我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综合评定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会每年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内容全面涵盖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各项工作,并将分值转化为相应星级。下一步,将对不同星级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评定结果将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向有关办案单位通报,综合评定结果也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关于建立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实施办法》确定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负第一责任,并明确实施第一责任制应当坚持的原则、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责任追究方式。《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规定》强化了对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业务管理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两名具体从事业务投诉处理工作的同志为成员的市局业务投诉处理工作专班。规定将投诉案件分为三个综合等级,并明确了不同等级案件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关于建立司法鉴定投诉约谈机制的实施办法》规定,成立约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约谈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办法规定机构年被投诉数量超过2件等六种情形下对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实施办法还细化了约谈的程序及后续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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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苑文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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