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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董欢欢 济南报道
近日,济南市正式出台《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第一部分内容是扶持政策及申请流程,其中,“支持统一运营”“鼓励集聚发展”等政策的资金奖补在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可以重复申请享受,这种可以重复享受的政策是基于怎样的考虑?10月22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济南市财政局副局长王传秋答记者问。
王传秋介绍,制定《政策》时,济南市认真梳理了各地楼宇经济政策,与既有的楼宇经济政策相比,这次财政补贴具有以下三个创新点:
一是区别于单纯以税收增加为主的奖励标准,本次政策在兼顾楼宇经济贡献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楼宇入驻企业的分行业引导,以增强产业集聚的专业化和特色化,要求特色楼宇具备鲜明的产业导向和定位,这样有助于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税源。
二是区别于以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为主的方式,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拨付财政资金,前期投入以社会资金为主,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推动楼宇运营主体和市场主体成为打造济南市特色产业楼宇的主要力量。
三是区别于以一次性奖励为主的支持方式,按照特色产业楼宇的统一运营面积和产业集聚程度,分梯次持续进行奖励,充分调动楼宇运营主体的积极性,增强楼宇产业集聚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持续引导作用。
据了解,《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下一步,济南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做好奖补政策兑现和资金保障工作,全力推动济南市特色产业楼宇发展政策落实落地,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王传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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