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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窦永瀚 通讯员 冯平 济南报道
《济南市水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12日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8月2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22〕13号),《管理办法》自2022年8月2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分6章34条,主要规范了水文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监测与预报、资料管理与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使得水文管理工作有据可依、管理方式方法有据可循,为济南水文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管理办法》在内容上吸纳了其他省市已经实施的较为领先的做法,针对泉城区域特色,增加了保泉监测水文巡测以及应急响应等内容。在发展保障上,明确将水文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工作责任和工作落实上,规定了水文站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流程,进一步细化了水资源监测资料、水情预报预警以及水文监测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下一步,济南市水文中心将以《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名泉保护、应急响应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组织实施好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水文建设能力,为新时代强省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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