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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日起,济南市禁止携带以电能为驱动方式的代步交通工具搭乘城市轨道交通(包括但不限于折叠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除外)。
这是为加强和规范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保障城市轨道运行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济南市公安局会同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制定发布了《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
8月31日,新黄河记者在济南地铁2号线部分站点探访,并未发现有市民乘客携带此类代步交通工具进入地铁。市民杨女士说,之前会携带折叠电动车进行换乘,但了解到新规定后,就没有再携带此类交通工具进入地铁,“如果存在安全隐患的话,不一定非要卡着禁止政策实行的时间。”
济南地铁呼吁广大市民乘客,为了您和他人的乘车安全,请勿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各类以电能为驱动方式的代步交通工具进站乘车。(新黄河 记者:柴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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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工作,满足暑期未成年群体法治实践和法治教育需求,近日,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在胶济铁路博物馆开展“党员牵手红领巾、助力检察聚童心”活动,济南市明珠小学、天成路小学师生参加活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