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高娜
责任编辑:曹亮
近日,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全省法治督察业务培训班,开展法治督察各方面业务培训。济南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皇甫庆森介绍了“济南市创新打造法治建设考核‘1+5’规范化运行机制”工作经验,获得与会领导和兄弟城市好评。
近年来,济南市委依法治市办切实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形成了法治建设考核“1+5”规范化运行机制,有效释放了考核的“指挥棒”和“杠杆”效能。“1”即研究制定《济南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明确了考核依据、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等,形成考核完整闭环,成为全市法治建设考核的总遵循。“5”即根据被考核单位不同职能定位划分5个考核类别,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坚持省考与市考相关联、考核与创建相关联、考核与要点相关联,有针对性制定5套考核指标,通过平时考核、信息化调度、专家评估与群众满意度调查等综合手段,组织实施差异化考核,实现了考得准、评得正、有成效。通过规范有效的法治建设考核,各级各部门“法治政绩观”不断增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实现纵深推进。
下一步,济南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考核的“指挥棒”和“杠杆”作用,法治建设责任不断压紧压实,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以高质量的法治建设成效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强劲法治动能。(李贵吉)
初审编辑:高娜
责任编辑: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