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首起环境诉讼案 限期1年修复土壤

2018-01-09 16:2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尹延杰

9日,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向大会报告工作。

  大众网济南1月9日讯(记者 尹延杰)9日,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向大会报告工作。据了解,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首起省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赔偿诉讼,成功调解首起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山东蓝星清洗防腐有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一案。这是济南法院受理的首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12月19日,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诉讼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山东蓝星清洗防腐有限公司承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修复被污染的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限期一年内完成;若不能按时完成修复义务,则赔偿因违法排污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修复费用98万元。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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