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1——85196021

投稿信箱:wode_210@163.com

手机上网流量超限 当心通信运营商"收费陷阱"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商文   2013-10-21 09:19:00

随着3G手机普及,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越来越多,多数用户选择上网包月套餐。通信运营商一般会提供多种不同流量的套餐供客户选择,用户应根据自身上网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套餐,尽量避免超限。

  随着3G手机普及,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越来越多,多数用户选择上网包月套餐。但由于通信运营商没有适时提供流量预警或预警滞后,用户在上网过程中不知不觉超过套餐流量限制标准,导致手机费用猛增。手机用户对流量往往没有明确概念,容易掉入收费陷阱。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手机用户,选择手机上网套餐,事先应弄清流量概念、每月可享受的免费流量大小及超限后的收费标准。1K流量相当于1024字节,1M相当于1024K,上网浏览一张图片至少要几十K流量。一旦流量超限,随手打开一个网页就要几元钱。喜欢看电影或上网看电视的手机用户,要尽量选择无流量限制的套餐。

  通信运营商一般会提供多种不同流量的套餐供客户选择,用户应根据自身上网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套餐,尽量避免超限。一些通信运营商没有对用户进行流量超限预警,仅部分通信运营商有采取流量超限短信提醒措施,但短信提醒仍存在滞后现象。用户应及时查阅手机流量使用状况。

  尽量避免超限使用上网流量。手机上网流量超限后上网收费奇高,与包月费用不可比。例如,6元包月可享受50M流量,但若超限后使用50M流量,就要被另收512元。虽然许多运营商将500元设定为上网流量收费最高限额,但这500元仍然让普通用户承受不了。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通信运营商,手机上网流量用户有知情权,通信运营商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供流量超限提醒的义务。若以低价包月套餐为引诱,诱导手机上网用户支付高额超限费用,则属消费陷阱。(商文)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海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