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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落户新政4月实行 外地大学生两年可落户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5-03-27 16:02:00

山东省青岛市调整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外地专科毕业生在青就业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189号(青岛人才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黄岛区生源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山东省青岛市调整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外地专科毕业生在青就业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日前,青岛市人社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下发《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4月1日起,山东省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和落户手续将更加便捷,外地生源专科学历毕业生就业两年可落户青岛。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权限调整

  《通知》规定,毕业生到市属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青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毕业生到各区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其中,到市南、市北、李沧区就业的,从4月1日起,就业手续由原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为单位所在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受理。

  具体办理地址和电话为:市南区办公地址: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1号窗口,咨询电话80779519;市北区办公地址: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1632218;李沧区办公地址:李沧区枣园路17号李沧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7893707。其他区市地址电话不变。

  已就业毕业生可直接办落户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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