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遇上"二房东" 山东17岁少女陷入租房纠纷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2015-12-06 09:28:00
山东威海17岁女孩楚楚学成归来,带着舞蹈梦想在家人的帮助下租了一间舞蹈排练室,没成想,刚交完租金便遭遇二房东“失踪”、大房东上门催要房屋的窘境。5月底,楚楚闲逛时看到市区一处舞蹈室正在对外出租,于是她找到舞蹈室“主人”刘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
山东威海17岁女孩楚楚学成归来,带着舞蹈梦想在家人的帮助下租了一间舞蹈排练室,没成想,刚交完租金便遭遇二房东“失踪”、大房东上门催要房屋的窘境。近日,在高区法院的调解下,楚楚与二房东刘某达成了和解。
5月底,楚楚闲逛时看到市区一处舞蹈室正在对外出租,于是她找到舞蹈室“主人”刘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一年的租金是15000元,其中包含1000元押金。合同签订完,楚楚一次性缴纳了租金,刘某将房屋钥匙交付给楚楚。
然而,舞蹈室刚使用没多久,一名自称是“房主”的张先生突然来到舞蹈室要房子。张先生说,房子是他租给刘某的,7月份就到期了。楚楚赶紧联系刘某,却发现电话已无人接听。两个人都联系不到刘某,于是报了警。后来,楚楚才知道,租给她舞蹈室的刘某其实是“二房东”。2014年,刘某与张先生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协议,期限到2015年6月,但因房屋下雨漏水,刘某与张先生电话沟通帮房东修房子,所以,租期就往后延长了一下。
最后找到刘某后,刘某解释称,当初他与张先生签订合同时,口头承诺最少租3年,但因房屋漏水,才将租房合同改为每年一签,但后来他忘了时间没有及时与房东续签合同。至于为何联系不到他,刘某解释说,那段时间他恰好换了电话号码,而新号码当时也发给了楚楚和张先生。
为了不妨碍舞蹈室的正常使用,楚楚与房东重新签订了租房合同,并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租并赔偿损失。主审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调解能够更快更好地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于是召集双方积极促成和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在年底前返还楚楚1.4万元。
责任编辑:宋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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