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7月11日讯(记者 张帆 实习生 宋永兴)今天,大众网记者从历下区教育局获悉,在历下区辖区内、具有历下区户籍和房产、并在历下区长期居住,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适龄儿童的家长,可于7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到相应学校提交材料。
今天,历下区教育局发布了有关2016年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和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材料审核通告。在历下区辖区内、具有历下区户籍和房产、并在历下区长期居住,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适龄儿童的家长,可于7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到相应学校提交材料。
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材料,家长们可在以下9个学校就近提交:
济南市汇波小学(历下区菜市新村11号)
济南市花园小学(历下区报施街42号)
济南市趵突泉小学 历下区营盘街36号)
济南市历下区燕翔小学(历下区解放东路343号)
济南市友谊小学(历下区窑头路7—5号)
济南市丁家小学(历下区化纤厂路10号)
济南市历下区科苑小学(历下区花园路东首113号)
济南市盛福实验小学(历下区中林路16号)
济南市智远小学 (历下区凤凰路中段)
附:通告全文
根据历下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现就历下区2016年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审核工作通告如下:
一、材料审核对象
在历下区辖区内、具有历下区户籍和房产、并在历下区长期居住,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具体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所有材料须为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
3.监护人身份证;
4.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疫苗接种部门出具的《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济南市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
另:户口及房产为三代或集体户口的,须提供济南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双方的房屋情况证明。
(二)提交材料时间:
7月12日(周二)——7月13日(周三)
8:00-12:00 13:30-17:30
(三)提交材料地点:
各相关学校
三、友情提示
1.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与入学无关。天气炎热,请家长按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错时前往,以免排队拥堵。
2.请一位家长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前往,尽量绿色出行。
3.尚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请家长直接到材料审核学校提交材料,同时进行信息采集。
4.家长应按时提交材料,因故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请电话告知学校,另行约定时间;请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后果自负。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历下区教育局教育科。
咨询电话:86553606 86553607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
2016年7月8日
根据历下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现就2016年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材料审核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二)家庭目前在历下区实际居住、监护人持有历下区居住证(居住证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监护人目前在济南市合法工作(或正常经营)、连续缴纳社保(或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相关材料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说明:截至2016年8月31日,随迁子女监护人至少一方同时满足以上(二)、(三)项;居住证和居住地不在历下区的,不在我区招生范围之内。
二、具体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所有材料须为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情况证明:
原籍户口簿、监护人在历下区的居住证、监护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大专以下学历的,可不提供学历证明);
2.工作证明:
务工者:监护人近几年在济南市(或历下区)务工的劳动合同和济南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经营者:监护人近几年在济南市(或历下区)正常经营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和完税证明,期间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
出租车运营者:驾驶证、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二代电子资格证(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或者上述两证合一的《出租车类别从业资格证》(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企业驾驶证明(出租车公司)、务工人员和出租车公司签订的合法用工合同、道路运输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货车运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驾驶证(与驾驶车辆匹配)、车辆行车证(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车辆上线检测的备案记录卡(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市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3.居住证明:
监护人在历下区所购房产的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或租房合同及居委会证明;
4.适龄儿童入学所需其他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或《儿童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
说明:随迁子女实行积分入学办法,依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监护人提供的居住证年限、社保或营业执照年限以及家庭购房情况等均作为积分依据。请按要求提供监护人双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提交材料时间:
7月 12日(周二)——7月13日(周三)
8:00-12:00 13:30-17:30
(三)提交材料地点
监护人可就近选择到以下审核点提交材料(材料审核点与后期的入学安置无必然联系):
济南市汇波小学(历下区菜市新村11号)
济南市花园小学(历下区报施街42号)
济南市趵突泉小学 历下区营盘街36号)
济南市历下区燕翔小学(历下区解放东路343号)
济南市友谊小学(历下区窑头路7—5号)
济南市丁家小学(历下区化纤厂路10号)
济南市历下区科苑小学(历下区花园路东首113号)
济南市盛福实验小学(历下区中林路16号)
济南市智远小学 (历下区凤凰路中段)
三、友情提示
1.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与入学无关。天气炎热,请家长按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错时前往,以免排队拥堵。
2.监护人只能选择一处材料审核点提交材料,重复无效。届时请一位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
3.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审核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基本条件、尚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同时进行信息采集。
4.监护人应按要求提交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若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子女在我区积分入学的资格。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历下区教育局教育科。
咨询电话:86553606 86553607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