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8年度社保月缴费基数确定:下限3510元 上限17550元

2018-06-25 09:15:00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王晓菲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王晓菲)记者今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8缴费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确定,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3510元,上限为17550元。

  据悉,2017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50元,我市2018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随之确定。下月起,济南市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将按照新的缴费基础执行。同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养老保险缴费时,可结合本人实际收入情况,在月缴费基数下限(3510元)至2017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50元)之间申报缴费基数。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人员应及时在代扣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从而影响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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