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尹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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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1月7日讯 进入新年,为降低事故隐患,济南交警部门利用遍布街头的摄像头,对开车时所有操作手机的行为进行抓拍。不管是以手持方式操作手机打电话、滚动屏幕刷屏,还是通过支架等隔空方式操作手机,都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开车玩手机监控尽收眼底
1月4日上午10点多,济南历下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大厅内,民警操作远程监控设备,切换着辖区内上百全向摄像头,查看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陋习,发现违法行为后,当即秒拍录入到交通违法记录平台中。
在千佛山南路西口的左转弯车道上,十几辆车正在排队等候信号灯,一辆红色轿车内,女司机顺手掏出了手机,她左手托着手机,右手开始滚动屏幕,随后,她开始点击屏幕打字。这时候信号灯已经切换为绿灯,不过由于女司机沉浸在手机屏幕里,所以这辆红色轿车并没有起步。直到在后车催促下,女司机才慌忙扔下手机重新起步,这时候,她的车与前边的车已经拉开了大约十几米的车距。紧接着,在舜耕路与马鞍山路路口,民警操作远程设备调取监控情况,又抓拍录入了2名开车玩手机的司机。
而在经十路与青年东路路口西侧,左转车辆排队等候信号灯时,大多数司机都规规矩矩的专心驾驶,不过一名驾驶黑色SUV的男子,在左右张望后拿出手机,然后低头将手机放在肚子的位置,开始滚动刷屏。在刷屏过程中,男子还时不时抬头张望一下车外。男子这一违法过程,也尽数被抓拍取证。
操作导航属妨碍安全驾驶
记者采访中注意到,除了已经持续一年多的抓拍开车操作手机之外,此次济南交警2019年的“空警1号”电警抓拍,还将操作导航也纳入到抓拍的重点内容。根据部署,整个1月份,济南交警将利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重点抓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也细化到如此细节:使用手机发送短信、微信、玩手游,观看影视录像,调试导航设备,使用平板电脑、pad,以及吸烟、饮食、车窗抛物等行为。处罚标准为罚款50元、记2分。
根据交警部门分析,在以往的电警抓拍过程中,针对开车玩手机的处罚依据是“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也就是开车过程中打电话、玩手机时,需要有手持方式这个动作特征。而此次“电警1号”行动中,不再以是否有手持方式为动作特征,而是操作手机,不管是不是用手拿着手机。
在民警抓拍过程中记者看到,在经十路与舜耕路路口,一名男子一边开车一边操作手机。他操作手机的动作与此前交警抓拍的内容不同,他的手机放在了左边的支架上。在开车过程中,他右手操作方向盘,左手隔空操作屏幕,注意力长时间保持在这个屏幕上。“按照这次空警1号的部署,这个行为也属于妨碍安全驾驶。”民警表示。
分心驾驶3年出事故7千起
2018年12月,在经十路奥体附近路段,一名男子开车时撞毁了7节护栏。交警调查发现,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该男子开车时玩手机,结果手机意外掉落到脚底下,他于是赶紧低头捡手机。在此过程中车辆方向失控,撞上了道路中央护栏。几天后,旅游路与龙鼎大道附近,一辆SUV发生故障后,打着四闪停在路上。几分钟后,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由远及近驶来,该车司机操作手机没有发现这辆故障车,竟然径直撞了上去,发生追尾事故。
济南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分析近3年来的交通事故大数据,很多肇事司机在驾驶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使用手机发送短信、微信、玩手游,观看影视录像,调试导航设备,使用平板电脑、pad,以及吸烟、饮食、车窗抛物等行为,这些违法行为也就是平常说的“分心驾驶”。通过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由“分心驾驶”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济南3年来多达7000余起,其中580多人在事故中身亡。(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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