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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女士与健身房签的合同。
9日,壹粉韩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她在市中区省体育中心悦动城地下一层的新乐活健身房交了1.5万元的私教课程费。其间韩女士认为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欲办理退款未果。她打算低价转让课程,却被告知需交纳转课费和规划费。
壹粉反映:
买课容易退费难,转让课时需交费
“我是2018年10月9日在新乐活健身房买了1.5万元的私教课程,不久后发现健身房硬件设施不够完善,冲凉、游泳无法进行,因此就想办理退款。”韩女士说,起初与健身房店长沟通协商后,对方答应今年3月份给结款一部分、4月份再结一部分,争取5月中旬结款完毕。
4月初,韩女士再次来到健身房商谈退款问题。“健身房的教练退给了我当日三节课时的费用共计900元,说剩余的费用需要等到有其他的人报名课程后才能退费。”韩女士说,之后多次联系健身房,均被告知再等等,或者可以看看是否有人愿意购买余下的课时。
几经波折后,韩女士与一位新会员达成共识,通过每节课200元的低价转让自己剩余的47节健身课时。转让时健身房提出需要交纳3525元的课程规划费与1410元的转课费后才可以进行转让,共计4935元。
店长解释:
一切按照合同执行,后期退费尽快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省体育中心的新乐活健身房了解情况。“我是在2月底开始与韩女士协调,当时初步沟通的结果是在3、4、5三个月份分批次进行退费或转让。”新乐活健身房店长姚先生说,在协调期间,韩女士曾多次致电监管部门进行催促,所以有一部分时间是用在了与监管部门沟通上,导致退费进展缓慢。
对于韩女士所说的水管漏水、无法洗澡、游泳池无法使用等问题,姚先生表示,当时是在对健身房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更新升级,包括解决因天气转暖淋浴的水忽冷忽热、游泳池的水质及健身房基础设施所存在的问题,目前问题已经全部解决。
“5月份,我们联系到一位新会员可以帮助韩女士转让课程,但需要交20%的转课费,韩女士接受了。”姚先生说,由于私人教练是对每一位会员量身定制健身课程,所以如果转让给新会员,将会对新会员收取一定的私教课程规划费用,但新会员希望由韩女士出这部分费用,一来二去转让的事情就拖下来了。
“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并未把转课时需交20%的转课费明确在合约里,目前我们正积极协调,具体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姚先生说,“后期韩女士想转让课程或者退费都可以,由于之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用了很长时间,预计在5月底前可以处理完毕。”姚先生说。
以合同为基准双方协调为主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类似韩女士这种事情已经遇到很多了,主要解决途径还是要根据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合同的条款约定双方责任。”负责人表示。
在韩女士提供的合约中明确写着“自付款日期起课程费用不予退款”。里面并没有提到甲方新乐活健身如果有设施不完善、出现问题时可退款的相关条目。
记者询问了济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种事情很普遍,问题解决主要是看当事人双方是怎样签订合同的,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应负的责任,那问题解决就会很困难。”律师表示,在签订合同这种事情上当事人双方都要严谨,每项条款都要仔细核对,以避免出现自己合法权益无法正当维护。
健身房拒退费法院判决包退
2015年,杭州市民赖先生在西湖区某健身房办理了期限为两年的会员卡。2016年,赖先生因为个人原因,想退掉还未使用的私教课程时,遭到了该健身房的拒绝。随后,赖先生向西湖区法院起诉,要求健身房退还未开课使用的15120元的私教费用。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赖先生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这一规则。且因个人健身涉及到人身权利,根据此类合同性质,不属于可以强制履行的合同。赖先生在未获得服务之前,有权要求退还支付的价款。最终判决健身房返还赖先生私教费用15120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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