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商派出所“三个主动”保障好企业良性的经济发展
来源:大众网济南站 作者:王哲 2014-07-11 10:59:00
近年来,许商派出所紧贴辖区企业发展实际,不断创新警企协作工作格局,采取“三个主动”工作措施,努力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服务,积极为辖区企业办实事,全力为辖区企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大众网济南7月11日讯(记者 王哲 通讯员 张继刚)近年来,许商派出所紧贴辖区企业发展实际,不断创新警企协作工作格局,采取“三个主动”工作措施,努力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服务,积极为辖区企业办实事,全力为辖区企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主动走访,密切警企关系。派出所建立常态走访机制,坚持定期进企业帮助、指导开展防范等工作,并积极征求企业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一是强化警企恳谈。主动与辖区万润肉类、宇飞食品加工建立警企联系点,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防范自身实施经济犯罪、防范内部发生职务犯罪、防范遭受经济犯罪侵害的“三防”工作。二是上门走访沟通。派出所领导和社区民警主动上门走访,诚恳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企业关注的各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是开展电话回访。对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在做好上门回访的同时,做好电话回访形式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联系,实时跟踪解决问题的进度情况,并对企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新困难进行实时掌握,促进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得到解决,进一步密切警企关系。
主动研判,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明晰涉企案件的走向趋势、引发后果,为经济案件的打击处理和涉众维稳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一是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在走访调查的过程中,积极在企业周边及内部物建真正有用的信息员,为维护涉企领域的稳定提供强有利的信息保障。二是严厉打击涉企案件。高度重视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对严重损害企业利益和危害经济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大要案件,集中优势力量快查快办、快侦快破,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三是完善服务管理工作。在打击处理过程中,注重归纳掌握同类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不定期召开研判分析会议,协助企业分析同类案件的犯罪特点、表现形式、易受侵害对象等要素,帮助受害企业有针对性地总结分析被经济犯罪侵害的具体原因。同时,指出企业内部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企业改进和完善防范措施,帮助经营者堵塞管理漏洞,有效压降企业可防性经济类案件的发生。
主动宣传,提增防范意识。把宣传工作当作“第二警力”来对待,向社会全面、深入、客观地展示派出所工作成果和亮点,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知晓率、理解度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率。一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宣传以及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企业发布涉众型、多发性、常见性等涉企犯罪的预警提示,并召集相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调研,帮助企业提增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面上普法宣传。派出所广泛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上街设摊咨询等途径,对各类常见的、典型的经济犯罪作案方式进行面上宣传,并通过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打击经济犯罪的热情,增强了社会影响力。三是开展警企合作宣传。加强企业外来人口日常管理服务,并借此开展宣传进企业系列活动,做到了既强化外来人员动态管控,又方便企业员工办事求助。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哲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