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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10月1日实现“三证合一”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5-06-26 14:35:00

26日上午,济南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贾杰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来电。现场,市民就企业登记注册、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方面进行咨询投诉并提出建议。贾杰一一回复了市民来电并告诉记者,今年10月1日起,济南将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自此,市民注册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将更加顺畅。

济南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贾杰接听市民来电
    大众网济南6月26日讯记者 王亚男)26日上午,济南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贾杰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来电。现场,市民就企业登记注册、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方面进行咨询投诉并提出建议。贾杰一一回复了市民来电并告诉记者,今年10月1日起,济南将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自此,市民注册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将更加顺畅。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健全抽检商品信息公示制
  为切实保护好济南市消费者合法权益,济南市工商局注重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于去年实现12345与工商12315热线并网,确保消费投诉能够快速转办到属地管辖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减少了中转环节。
  今年以来,济南市工商局共受理消费咨询11021件,投诉6985件,举报552件,涉案金额约155.8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06.78万元。同时,济南市工商局还注重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今年1至5月份,对12大类197个批次的婴幼儿服装、学习用品、皮鞋制品等商品进行了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 31个批次,不合格商品已全面下架清退。济南市工商局建立健全了抽检商品信息公示制度,抽检信息及时通过红盾信息网、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定期召开流通领域企业质量分析会,督促经营者自律经营。
  降低注册准入门槛,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去年以来,济南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宽进”的具体要求,先后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放宽登记条件优化营商环境的12条措施》、《济南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5个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优惠。
  将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登记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权下放县(市)区工商局,支持有条件的工商所设立登记窗口受理企业登记,方便企业就近办理。10%的企业通过预约服务办理注册登记,95%的企业通过网上登记办理业务,70%以上的企业实现了当天申请、当天领取营业执照。
  同时,开展“千家企业大走访”活动,落实“一对一”包挂服务责任,对培育成熟的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召开银企座谈会,帮扶企业融资,解决企业用工难、社会和大学生就业难等问题,努力使企业“生得出来,活得下去,长得更大”。
  上网即可办理年报,不办年报后果很严重
  据了解,从2014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要求,正式停止对企业的年检工作。2014年10月1日,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将年检改为企业年报制度,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在被问到如何办理年报时,贾杰表示,办理企业年报只需要通过设在济南市工商局官方网站——济南红盾信息网的链接,登陆“山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在线报送年度报告公示即时信息。整个流程全程网上操作,并不需要像原来年检时到工商登记窗口现场办理,希望广大企业及时年报。
  “借此机会,我给广大企业提个醒,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部门规定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贾杰说,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省级以上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同时,贾杰也向记者透露,今年10月1日,全国将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届时,济南也将全面推进此项举措,市民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将更加便利。

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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