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院前医疗急救将有法可依 阻碍急救车通行将被追究刑责

2020-12-02 09:31:41 来源: 天下泉城 作者: 陈晶

  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发展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卫健委主管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鼓励公民、法人捐赠支持

  所谓院前医疗急救,是指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将急危重症患者送达接诊医疗机构救治之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和监护以及与院内救护交接为主的医疗活动。

  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主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将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纳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市各类急救站实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

  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依法对本辖区内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公益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参与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受捐赠单位应当将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及审计结果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每四万人至少配备一辆急救车

  逐步建立立体化救护网格

  《条例》规定,济南市将建立由市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市急救中心附设的急救站、急救网络医院附设的急救站构成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并逐步建立陆地、空中、水上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立体化救护网络。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专项规划,组织设置急救站及其相关设施。济南行政区域内每四万常住人口至少配备一辆急救车,每个镇(街道办事处)至少配备一辆急救车,负压急救车的配备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覆盖全市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实行院前医疗急救集中受理和统一调度。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专用呼叫号码为“120”。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应当与“110”、“119”、“122”报警平台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缩短响应时间。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专项规划,确定本市行政区域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具有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的其他医疗机构为急救网络医院,与其签订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协议。

  调度人员八秒内接听呼救电话

  急救服务价格由市政府公布

  对于急救调度人员,《条例》规定应当经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熟悉地理信息、急救站分布等基本情况,具备专业的指挥调度能力。市急救中心在受理急救医疗呼救时,急救调度人员应当在八秒内接听呼救电话,一分钟内向急救站发出调度指令,并对患者或者现场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急救指导建议。

  市急救中心、急救站应当做好呼救受理及调度、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监护等急救过程的信息记录。急救过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急救站接到市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后,应当在三分钟内按照调度指令派出急救车。急救车应当在保证交通安全前提下尽快到达急救现场,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按照院前医疗急救诊疗及操作规范立即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患者家属或者现场其他人员应当主动配合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工作。

  收费方面,急救站应当执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在救助管理机构救助期间受助人员的院前医疗急救费用按照现行救助管理经费渠道解决;其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急危重症患者的院前医疗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执行任务时 急救车不受信号灯限制

  阻碍急救车通行将被追究刑责

  《条例》规定,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对院前医疗急救的监督管理情况,对市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医院、急救站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急救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可以在禁停路段临时停放,可以使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消防通道、公交车专用道。

  急救车执行急救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阻碍急救车通行。其他车辆和行人有条件让行而拒不让行的,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可以将车辆或者行人阻碍急救车通行的情形通过视频记录固定证据,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因让行或者主动参与救护患者导致违反交通规则的,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经核实后,可免予行政处罚。

  此外,《条例》第五章明确规定,如果有恶意拨打“120”号码、谎报呼救信息等非法占用“120”线路资源,阻碍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急救车通行,故意损毁院前医疗急救设施、设备或者侮辱、殴打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阻碍现场抢救工作、扰乱医疗急救秩序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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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苑文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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