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国家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脚步,济南:留住名城深处的旧日时光

2021-10-12 10:15:33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阴雨连绵没能挡住游人的脚步,来自全国各地的游人在济南赏泉爬山,玩得不亦乐乎。其中,不少游人还热衷于游赏济南的老街旧巷,去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深处寻觅旧日的时光。

  芙蓉街、曲水亭街、后宰门街、王府池子街、起凤桥等处,时时可见外地游人。他们徜徉其间,静静地看着街边的老屋旧院,或者在某个院落里还能“发现”一处泉井。也许,这就是古城所独有的魅力吧。

  历史文化街区如何能持续地散发迷人魅力?近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启发。

  国家对城乡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下达了具体要求

  每个人心中都怀着一段过去时光的旧梦,然而不得不承认,在过去一段较长的时间里,我们没有做到建立一个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意见》要求,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在保护基础上加强对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工作,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挖掘其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

  《意见》还提出,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通过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城乡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真正下了决心,提出了具体措施,下达了具体要求。有专家认为,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需要重新构建一个体系,把原来条块分割、碎片化的历史文化遗产重新整合成一个整体。

  其实,在这一点上,济南市一直在做着努力,在济南这座历史文化名城自己的特色上进行保护和发扬。去年末,《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这是我市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中指出,保护规划的内容是在保护范围、种类等已经框定的基础上,针对济南特点规定了编制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等各类保护规划的程序,将市域内“一核、五廊、十片”的名城总体格局、融“山、泉、湖、河、城”为一体的整体风貌,以及历史城区内老城的内外城、商埠、山城互看视廊等具体保护内容明确纳入保护规划之中,并同时规定了各类保护规划是建设和管理的法定依据等内容。

  济南几处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与利用正在进行

  从泉城路西端往东不远,路北就是鞭指巷,在巷子里“隐藏”着一座非常有名的古院落——状元府。这里是清朝末年第105位状元陈冕的府邸,以前里面居住着多户人家,古屋也有些残破。现在,这处院落的保护修复工程正在进行。全部完工后,有关单位将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将这里改造为“陈冕状元府历史情境展示区”,还原状元府内当时的生活情境,并对外开放。设置陈冕状元府主题展览区,满足相关主题的展示展览。

  状元府的修缮,是济南对于历史文化保护的一个代表性事例。同时,距离状元府不远的题壁堂和寿康楼两处老建筑也在进行修缮。其中,题壁堂是江北最大的戏楼,修缮完毕后也会充分还原清代木质结构的建造特点及相关的木饰及彩绘。

  距离题壁堂不远的就是属于巴洛克风格的寿康楼,寿康楼以蘑菇石起基,拱券门窗和木质连廊相得益彰,是一处中西合璧、气势恢宏的单体建筑。这座西式楼房最早是山东官报编辑部的所在地,山东官报是清政府在山东省唯一发行的官方报纸,1912年,孙中山先生来济南演讲后,曾在此休息并与各界人士合影。这座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见证过济南近代史上重大事件的历史建筑,也将会按照修旧如旧原则进行修缮。

  去年5月,位于东华街5号的山东省现存最大的城隍庙——督城隍庙开启了修缮工程。这座都城隍庙的修缮引起了济南众多市民的关注,因为这座古建筑的价值太高了。这座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距今已经652年。临街的南门是一座拱券石门的门楼,也是整个督城隍庙中保存得最为完好的建筑。院内西墙上,有一石碑嵌在墙内,碑文记录了督城隍庙的历史。据介绍,此次将对原有古建筑进行修缮,山门、二门、东西配殿、戏楼、东西廊庑、3处建筑遗址及整体院落环境等都在修缮范围内,修缮面积达到了629平方米。

  在此次修缮中,施工方会尽量使用原建筑石材、木料等进行修缮,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采用传统工艺技术,让这座古建筑能保留下原汁原味的风格。另外,1950年在院内修建的新建筑将被拆除,还这座古庙原有的风貌。

  现在,庙内前殿、戏楼的修复接近完成。尤其是院中北侧的戏楼,已经重新搭建了硬山顶二层楼及二层的卷棚歇山顶戏台。而这座戏台在清代以前非常有名,曾经是济南古城八大戏楼之一。

  济南市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具有前瞻性

  对济南来说,这种保护并非一次性的,而是持续发展的。时间再往前推几年,还有蔡公时殉难处、老舍故居、秋柳园等数量众多的古建筑、老建筑得到很好的保护。比如,蔡公时殉难地的西式小楼被改造成为蔡公时纪念馆和济南商埠文化博物馆,老舍故居被改造成了老舍故居纪念馆……像这样的老建筑在济南范围内还有多处。

  就在今年上半年,位于济南西客站东北方向不远的兴福寺就在前几年修缮好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改造。

  兴福寺始建于唐代,毁于元代,重建于明代。该寺建筑群原有三进院落;山门、前殿、后殿、寝殿及东西厢房。山门及厂后院寝殿之前被毁,现仅留存前殿、后殿及东西厢房。为了响应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建设的号召,为西客站片区的居民营造更多绿色生态的活动场所,槐荫区与时俱进,以古寺、古塔、古树为核心景观,对兴福寺进行了石牌坊打造、草坪铺设、观叶树木移栽、观花灌木养护等一系列的景观升级,还设立了槐荫区名地、名人历史的展示窗口,并增添了市民健身器材,开辟了群众体育运动的小场地。经过升级改造,这里已经成为外地游客了解济南槐荫区人文历史的活窗口。

  这些就发生在济南人身边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例,真实地映射着济南市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视和作出的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回头看这些保护、修缮的实际效果,就能感受到济南市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非常符合刚刚发布的《意见》中的要求,具有前瞻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赵中枢表示,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源头、过程、方法和出路,非常全面。从源头上,《意见》要求准确把握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内涵,对保护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保护传承共同构成有机整体。而且,《意见》为责任落实、评价审核和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既治标又治本。“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级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动态监管”“强化考核问责”等规定,为各个层级形成保护合力提供了机制保障。

  以宜居则居、宜业则业的方式调动原住居民参与保护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了,紧接着面临的是如何利用、传承、保持其风貌等诸多问题。

  《意见》提出,切实保护能够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

  这段话,直接点出了利用、传承、保持风貌等问题的根本。

  近年来,一些城市通过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方式,促进了城乡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比如:上海市的标志性建筑——外滩的万国建筑博览群、“阅读上海近代建筑风格——认识武康路上的万国建筑”为主题的系列城市行走活动;重庆主城区的磁器口、山城巷等多个特色街区的改造与利用;更加有名的还有成都的宽窄巷子、福州的三坊七巷等等,都已经成为范例。

  而在济南,从每到周末、节假日就人挤人的芙蓉街便可以看出,和上海、重庆、成都、福州等地的历史遗产再利用基本一致,已经成为济南最具人气的历史街区,也是吸引外地游人的网红街。

  其实,像芙蓉街这样的历史街巷,济南还有几处,比如商埠区内的经二路、经四路等,都拥有众多的历史建筑,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但是因为多种原因,这些街区的保护、利用还没能真正展开,还处于“待字闺中”的状态。

  历史文化遗产生动地述说着过去,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丰富着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济南的每一处历史文化遗产,都是不可复制、不能再生的城市“珍宝”。

  《条例》指出,未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开展保护利用,不再鼓励大范围腾退原住居民,而是以宜居则居、宜业则业的方式,保障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调动原住居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原住居民从事当地特色产业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从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由此,济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有了真正的切实的政策,济南众多的还未开发、利用的老街区、老建筑及其他文化遗产再度焕发新容,守护好济南的历史文化根脉,将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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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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