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放 我们在行动

2018-01-26 17:2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2018年1月1日《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实行,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迅速开展工作,动员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为有效扩大宣传效果,让每家每户熟知禁放规定,县局印发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共创安全舒适环境——致市民的一封信”。通过发动宣传车、悬挂条幅、LED大屏滚动播出的形式让群众了解禁放规定相关内容。同时,民警还到商场、集市、十字街口面对面的向群众讲解有关禁放知识,通过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向群众普及禁放规定。自禁放宣传开展以来,已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万多份,悬挂条幅300余条,出动宣传车500余台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举报在禁放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50—500元奖励;

  对举报非法制造、销售、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构成违法犯罪的,视情给予200--5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110  84880147  85088627

  (通讯员 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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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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