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法院:换届不是挡箭牌,新官不能不理旧账!

2022-08-17 16:54: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陈安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开元 通讯员 陈安梅 报道

  “感谢法官耐心帮我们调解,二十多年了,终于拿到钱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长清法院法官袁海燕成功化解一起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2001年因村委会资金周转需要,原告先后出借给村委会人民币二千元,迄今为止,原告曾多次向村委会讨要本息,但因村“两委”换届、欠账已久、村民表决不通过等多方因素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原告遂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尽快挽回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官袁海燕决定以调解形式化解纠纷。但是调解现场火药味十足,“如果你们再不还钱,我就去上访”“不是不还钱,都二十多年了,钱也不是我们这届欠的,而且村里也实在是没钱。”拖欠二十年的欠款,矛盾积压已到了爆发点,如今这块“硬疙瘩”如何解开?面对火药味十足的争执,袁海燕果断制止双方,“背对背”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

  袁海燕向被告明阐述村(居)委作为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以“村委换届不认旧账”借口拒绝偿还借款,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又从“新官理好旧账得民心、树威信等角度耐心劝解,终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还款。随后,袁海燕又趁热打铁耐心劝解原告,打邻里感情牌,原告也同意放弃部分利息,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庭付清本息五千元,原被告对调解结果都十分满意,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得已成功化解。

  “新官不理旧帐”问题是村“两委”换届时常发生的问题,但村委会系独立的民事主体,村委会换届系内部事务,并不影响该村委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还款义务的承担。

  长清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承办法官用心、用情、用力快速调解,最大限度减少对立冲突,减轻群众“诉累”,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突显出长清法院“公正与效率并行,速度与温度同在”的司法理念。

初审编辑:高娜

责任编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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