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服务“无故增项”制式合同“套路深”

2021-04-25 17:06:51 来源: 山东省装饰协会 作者:

  【事件回顾】 济南鲍山花园李先生投诉,他在2020年11月8日与山东美*装饰签订装修合同,合同价格97000元。在装修合同执行中出现“装修服务无故增项,合同利用套餐形式坑骗消费者”的行为。具体有合同签约时故意利用套餐形式欺瞒消费者,等待签约发现和沟通的不一致等问题。比如全屋吊顶换成了空调处吊顶,其他走石膏线;谈的实木复合烤漆合同用他们模板换成了生态免漆门;装修套路很多,存在欺骗。签完合同,并增加附属条款除水电以外,甲方不增项乙方无增项以后,施工过程中又说卧室门超高需要增加定制费用,没有达成一致,现在不给解决方案,对方停工。业主要求减除不必要的增项,保质保量继续施工;或者扣除施工中的合理款项,协商退还消费者所缴纳装修一期款。

  【维权在行动】山东省装饰协会环保委员会秘书长、山东大学土建学院教师王盛桂第一时间与消费者李先生联系,经调查,被投诉方存在“利用增项增加装修费用,不明示分项工程材料品质,装修套餐材质不明确,签合同前不与消费者认真讲解、签合同后不积极沟通解决问题等行为”。通过与各方的交流沟通,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装饰装修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允许利用“无故增项、模糊套餐、制式合同条款陷阱套路”等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要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良心装修,赢得消费者信任,树立行业良好的形象,提高行业竞争力。在“维权办”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谅解,自行和解解决了纠纷。

  【专家点评】山东省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秘书长、山东赫宸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栾滨表示,一般市民在签订合同时只关注价格,往往忽略合同成品的标准和违约细节,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1、在合同中选购的材料要明确厂家和品牌、型号和标准; 2、装修现场制作成品或者定制成品明确达成标准和完成效果,基层半成品最好有验收;3、预算项目仔细检查,也可以签订固定价格合同,漏项由装饰公司承担,杜绝恶意增项漏项的行为;4、树立法律意识,可以委托第三方监理和求助行业的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最后预祝大家都有一个舒心放心满意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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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晓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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