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并征民意:自助售水机经营手续拟从简,只要求营业执照

2021-05-07 08:45:12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

  5月6日,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前的《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从事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凭工商营业执照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特种用水的合法使用手续。并且,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必须自设备投入使用之日,将“特种用水使用合法证明”等信息报送设备所在地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备查。而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上述条款修改为“从事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目前全市供水单位共1781家,其中城市市政供水36家,城市自建设施供水单位135家,分质供水4家,农村公共供水单位695家,二次供水单位450家,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462家(机器2246台)。自《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济南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共检查供水单位7077户次,对117家供水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罚款共353800元,尤其是在二次供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方面收到良好的效果。

  随着此次修订,《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定义或将发生改变。此前的《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提出,“本办法所称现制现售饮用水,是指通过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并直接散装供应的饮用水”。而在此次修订中,济南拟将上述条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现制现售饮用水,是指通过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并直接散装出售的饮用水”。(济南日报 记者:赵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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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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