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头大沟泊位收年租三问待解 历城停车管理运营公司持续沉默

2016-03-31 09:13:00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张丹丹 陈延鹏

窑头大沟泊位收年租三问待解 历城停车管理运营公司持续沉默

  车辆停在窑头大沟两侧的泊位上 记者张丹丹 摄

  2015年下半年,窑头大沟两侧公共道路泊位对外招租:一个车位租一年要价2160元,但交了租金的不少车主却经常停不下车。30日,本报就此刊发报道。报道刊发后,收费单位“历城停车管理运营公司”始终三缄其口。民众也针对该泊位的管理提出了诸多质疑。

  疑问 收停车费是否于法有据?

  记者查询发现,2016年1月7日,济南市停车办发布公告,对全市122条道路的10018个泊位进行规范管理,除此以外的其他公共道路泊位不允许收费。南全福小区南区的窑头大沟不在公示收费区域内。

  不过,关于免费泊位的认定时限尚不明确。记者查询发现,2014年济南停车管理运营公司成立之初,其收费范围被划定为“政府部门在满足条件的城市道路上施划的所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部分所有权为开发企业、但经营权已移交给停车公司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配套停车设施”。2016年1月公示生效前,窑头大沟泊位是否允许收费,记者未查到相关文件。不过,即使允许收费,收费也不会是年租,而是“公共资源占用费”。其收费依据是《山东省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等公共资源要进行收费。”另外,根据济南市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为白天2元/小时、夜间5元/次。

  疑问 收取的租金去了哪里?

  停车公司系由市、区政府批准成立、财政出资设立的国有投资公司。按规定,停车公司收费所得将作为政府非税收收入全部上缴至市财政部门,由市财政部门制定收缴、使用、管理等具体方法,专项用于公共交通发展、公共停车场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等支出。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收支两条线”。停车公司的收费所得上缴财政,这就要求停车公司收每笔钱都必要开具发票。市财政的非税发票下来,盖上停车部门的章才算有效。收费员根据负责路段每月的收费情况购买发票,等收费员把票用完,也相当于把之前购票的钱收回了。买票的钱逐层汇入市财政一个公共账户内。设备购买、工资发放等财政支出走另一条线。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窑头大沟租泊位的市民没拿到发票,收费人员只给了手填收据,口头承诺可以凭收据换发票。不过直到收费人员离开,在长达小半年的时间里,市民都未换得发票。该路段240余个泊位的约40万元租金去向何方?目前尚没有定论。

  疑问 租车位的钱能不能退?

  30日,记者致电租了泊位却难停车的市民,向其告知窑头大沟泊位不允许收费的情况。得知这一区域属于临时泊位、不允许以年租形式固定车位后,他们表示可以理解,也愿意配合。不过,交了全年的泊位租金、只用了不到半年,这笔钱可不可以退,能退多少?不少车主对此提出了疑问。

  同日,记者致电收费单位“历城停车管理运营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管事的人都出门了,他不了解情况不能接受采访。随后,记者致电停车办、交管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相关处室正在开会,暂时不便回应。

  “停车收费问题不能单纯看收费的问题,目前济南管理主体、收费经营的主体要适时分开,怎样去规范,也是期待政府部门抓紧解决的问题。”2015年10月,针对停车收费过程中的乱象,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曾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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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收费员违规收费列入黑名单永不录用

  据了解,济南市停车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停车办)和济南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停车集团)是根据市政府要求组建成立的。停车集团为停车收费的唯一合法主体、市停车办负责为停车集团提供业务指导。

  市停车办于2014年5月正式集中办公,全面负责我市停车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目前由市规划、建委、城管、物价、市政公用、公安交警等部门抽调10人组成。停车集团为市财政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市政府投融资办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市政府授权停车集团特许专营城市道路停车资源,各区和高新区的停车公司由停车集团和各区财政共同出资组建,具体负责各行政辖区内公共停车资源(主要是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工作。

  虽然停车集团是全市唯一合法的停车收费主体,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停车收费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例如,收费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发票使用规定未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的或钱票数不符的,经索要仍不出具发票的;违反价格部门停车收费标准私自抬高或私自议价的;预收费时不出具发票,未退还预收费中未使用的费用的。

  对此,市停车办对市内五区及高新区停车运营公司,开展“举报收费员违规违纪行为”有奖活动。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证据确凿的,市停车办将在7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给予100元奖励。一经查实的违规违纪收费员,所在区停车运营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并记录到停车管理系统“黑名单”,其他运营公司不得重新录用。市停 车 办 举 报 奖 励 电 话 :66606306 电子邮箱:jinantingche@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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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尹玉涛

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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